發布日期:2022-05-14 14:31:27來源:www.ezhehui.com
在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是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的。當時,為了建立我國的高新技術產業,促進高新技術企業快速發展,國務院于1991年發布《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國發【1991】12號)》,授權原國家科委組織開展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并配套制定了財政、稅收、金融、貿易等 一系列優惠政策。1996年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范圍擴展到國家高新區外(國科發文字【1996】018號)。1999年根據 新的形勢要求,再次修訂了國家高新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國科發文字【2000】324號)。